马哈迪 “口头强奸” 了大马宪法 !
只有横蛮霸道者才会硬说马来西亚是一个伊斯兰国!
首相署部长加米.鸡耳.爸哈聋(Jamil Khir Baharom) 在国会书面答复提问时说,“关于大马(究竟) 是一个世俗国或伊斯兰国的问题,(政府)强调的是, 大马并非一个世俗国。”
加氏没有拿出任何法律依据。他只是解释说, 从历史来看大马是根据伊斯兰政府马来王朝而成立。再者, 马来统治者掌管各州的伊斯兰事务。
太牵强了!
马来西亚宪法第3章第1项清楚注明,“伊斯兰教为联合邦宗教; 惟其他宗教可以在安宁与和谐中在联合邦的任何地方奉行。” (注一)
宪法注明伊斯兰教是大马的联邦宗教(等于是国教), 是铁一般的事实。
宪法没有注明马来西亚是伊斯兰国,也是铁一般的事实 !
负责草拟(马来亚)宪法的 Lord Reid 绝非等闲之辈。他是精通宪法的英国资深大法官。 如果争取马来亚独立的各族先贤有同意我国是一个伊斯兰国, 肯定会清楚地列入宪法里。 可出炉的宪法没有片言只字说大马是伊斯兰国。
无可否认,宪法是各族先贤立国的最重要的社会契约之一。 不能随意更改!
独立44年后,前首相马哈迪声称大马是伊斯兰国。 他当然不敢引述(根本不存在的)宪法中任何条文。 于是老马成为第一个企图 “口头更改” 大马宪法的人。(注二)
上述书面提问虽然局限于 “大马是世俗国或伊斯兰国”,加米只能以 “擦边球” 式回复。要是他说大马是伊斯兰国,面对附加问题 : “我们的宪法第几条有注明大马是伊斯兰国”, 他肯定会当场语塞甚至晕倒。
2001年霸气十足的老马 “口头强奸” 了大马宪法,2014年加米企图 “口头非礼” 同一个 “受害者”。究竟是马哈迪说了算、(国阵)政府说了算, 抑或是巫统说了才算 ?
13年前老马宣布大马是个伊斯兰国, 显然马华和民政这两个成员党在内阁的领袖没有起到应有的阻拦作用 。但是这并不等于大马(从宗教角度)的国家定位被更改了。
因为,归根结底马来西亚是个法治国家。 由各族先贤达致的社会契约作为立国基础而提升至高高在上的宪法不 容任何个人或团体单方面推翻。
非穆斯林社群现在很想知道的是,马华和民政的廖仲莱、 魏家祥及马袖强,面对咄咄逼人的友党领袖能否理直气壮指出 “宪法并没有注明大马是伊斯兰国” 来维护这个世俗国家?
林吉祥和林冠英两父子面对伊斯兰党的气焰能否同样的理直气壮而不 是继续打躬作揖让3年前背着华社静悄悄签署认同伊斯兰刑事法的恨 事重演 ?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 拥有98巴仙伊斯兰人口的土耳其和拥有超过87巴仙伊斯兰人口的 邻国印尼都致力维护及强调他们是世俗国。
反观非穆斯林占了整半人口的大马想变成伊斯兰国。 咖啡加了几乎等量的奶乃是咖啡,马来西亚已经成为国际笑话!
(注一): 宪法第3章第1项的翻译参考了《黄士春联邦宪法》华文译本)
(注二): 针对加米尔的话,老马出人意外地说了一番前后矛盾的话: “马来西亚是多元种族社会,并无条件成为伊斯兰国。 首相署部长加米尔指宪法阐明,民事法庭无权审理伊斯兰法庭案, 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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